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内容
[ 录入者:心领神会 | 时间:2007-10-05 08:23:53 | 作者: | 来源:本站整理 | 浏览:39次 ]
定向培养研究生一律采取合同制办法。招生的高等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、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,按照规定要求,分别签定定向培养合同,并办理公证。合同未签定前,培养单位不得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出录取通知书。
单位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:招生专业、招生人数、考生姓名、培养要求、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、合同有效期限、违约责任,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。
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:研究生学习的专业、毕业后的工作安排和最低服务年限、用人单位提供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、合同有效期限、违约责任,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。
[上一篇]定向生的形式

推荐使用迅雷和快车下载本站附件,若速度不好,也能用它下到软件.

相关文章

相关栏目

最新文章

热门文章

网络传真